14级、15级、16级、研究生各团支部及直属团支部:
党课培训是一项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规范本项工作环节并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推荐优秀团员参加学院第二十二期党课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毫不动摇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本人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1)大一年级:上学期成绩处于班级前二分之一,无挂科;
2)大二年级:上学期成绩处于班级前二分之一,无挂科;
3)大三年级:不及格门次累计不超过四门次且补考通过;
4、群众基础好,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和集体活动,在同学中有凝聚力,能起到表率作用;
5、在校期间未受过校、院两级任何处分;
6、上学期考核不合格的团支部没有资格推选团员参加院级党课培训,上学期受团内处分的团员没有资格参加院级党课培训;
7、对不配合校、院工作的同学,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直接取消其推荐资格。
二、推优程序
1、团支部必须召开团支部大会对本支部符合条件的团员进行评议和推荐;
2、推优大会必须党支部指定监督员(学生党支部委员)在场监督;
3、被推荐对象要在团支部大会上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及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优点和不足,表达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
4、召开支部大会的人数应超过本支部应到团员数(团员和党员数)的2/3方为有效,然后,由团支部推优大会进行表决,得票数超过应到团员数(团员和党员数)的1/2方可向分团委推荐;
5、国防生不计入本支部人数,但推荐对象成绩要按原班(包括国防生)计算排名。各团支部上报本学期参加院党课的人数不超过本支部人数的10%。获校、院级表彰的团支部比例可适当增加到12%,获省级表彰的团支部比例可适当增加到15%。
6、担任过团委、学生会副部及副部以上学生干部及班长、团支书或在某专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降低条件,可由个人递交自荐表(需要相关学生干部证明材料,相应的获奖证书,证明等另附复印件),在3月31日晚上22:30之前交于院团委组织部李蓉刚处(3108宿舍),经由团委委员讨论决定推荐资格;
三、各支部团支书将所有推优材料(反馈表、推优表、自行推荐表、证明)纸介质以各团支部为单位统一于3月31日晚上22:30之前交到院团委组织部李蓉刚处(3108宿舍),并将电子稿发至组织部邮箱:yiyuanzzb@sina.com。逾期不候,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各团支部如发现违纪舞弊现象,请到1103赵老师处及时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