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教学基本技能,提高教学效果与质量,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18年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通知》(教质[2018]3号)的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8年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具体竞赛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对象
年龄在40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后出生),担任讲授本科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原则上均应参加此次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
二、竞赛内容
院级竞赛内容由教学设计、课堂教学两部分组成。
教学设计:参赛教师每人提交参赛课程教学大纲和1个完整单元的教学设计。教学设计包括题目、教学目标、教学思想、教学分析、教学方法和策略、教学安排等;教学设计不能为课程的引言或绪论部分。
课堂教学:针对提交的教学设计进行教学展示,规定时间15分钟。
三、竞赛流程
(1)学院聘请8-10名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教学基本功竞赛评委会。
(2)参赛教师在竞赛前抽签确定本人参赛顺序。
(3)评委会根据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综合评定,分别给出每个参赛教师的成绩。
四、评价标准
总分100分,其中:教学设计20%、仪态仪表10%、教学内容组织与讲授40%、板书及教学手段利用30%。
评委会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按平均成绩排序。
五、奖励
院级竞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7名。
获得院级竞赛一等奖的教师,推荐参加校级教学基本功竞赛,参赛教师需根据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学院对获奖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在岗位业绩考核和职称评定中体现,按学院的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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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8